6月1日,家住海宁的一位女士到派出所报案,说自己女儿被拐走了。因为根据邻居介绍,女儿婷婷曾和一个陌生男子在一起。
经过多方求证,发现女孩婷婷近期和河北籍男子联系频繁。而且男孩5月来过海宁。经过几番周折,河北沧州警方确认该男子家中确实有一个外地女子。6月6日一早,民警带着出走女孩的父母和弟弟,赶去河北沧州。历时13小时,行程1200多公里。到了晚上10点30分,警方和婷婷父母在当地一农户家中见到了出走的女孩。
婷婷见到父母,意外之余但并不想和父母回家。原来女孩曾于父母发生过争吵心中有些怨念,在网络游戏上认识了16岁的河北沧州男孩。双方在沟通中难免产生了一点情愫,随后男孩坐火车到海宁看望女孩婷婷。女孩被感动并表示愿意和男孩一起回老家。
经过警方的调查,男孩家庭对女孩礼遇有加,双方属于恋爱关系。民警对男孩说:“你们有感情我们是可以理解,但是女孩是未成年人。我们需要保护女孩的权益,要遵循女孩父母的意愿,把女孩带回去。”
随后又对男孩说:“谈恋爱很正常,我们跟她父母也说过了。目前调查出来也没有什么问题,也希望你们两个人的感情能继续谈下去,以后找到一份正经的工作。能养活女孩再把她娶回来。”
双方父母都对自己孩子的草率行为表示歉意。在门口时,男孩想和小女孩道个别,可能是意识到分别就在眼前。男孩禁不住哭了起来,婷婷的妈妈上前安慰男孩说:“孩子,你听阿姨说,你们现在还小,你们可以电话联系。我可以把电话号码给你。等你们成年了,如果有缘的话,阿姨会同意的。”海宁的民警在出门前,还不忘对男孩说了句:“男子汉哭什么,自己努力一点!”